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4日 發文字號:北市都授建字第1133065022號
主旨:函轉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有關「臺北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涉檢測報告書技師簽證及提送專業技師公會審查一事,請轉知貴會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113年8月22日北市工新維字第1133076310號辦理。 二、上開號函說明二(略以):「‧‧‧‧‧‧,辦理簽證之技師以土木技師、 結構技師、大地技師及應用地質技師為原則,另有關檢測報告書提送專業技師公會審查一事,應不限公會或學會等職業團體,惟審查人員需具備上述執業技師資格。」,請轉知貴會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三、檢送上開號函供參。 點擊詳函文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