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桃建施字第1120059816號 主旨:檢送本處訂定「桃園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害鄰房鑑定手冊」1份,請查照並轉知各所屬會員暨鑑定建築師及技師參照辦理。 說明:
一、有關本鑑定手冊之適用,以鑑定報告書完成之時間為分界,鑑定報告於112年8月1日後完成者,依本鑑定手冊內容辦理。 二、本鑑定手冊之電子檔案同步刊登於本處網站(網址:https://www.tycg.gov.tw/building/ 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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