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北市都授建字第1156101450號
主旨:檢送修正後「臺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鑑定原則手冊」,並自115年5月16日起適用,請查照。
說明: 一、隨函檢附旨揭修正鑑定手冊一份,本冊將同步刊登於本局所屬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網站/首頁/科室業務/使用科/列管建築物(海砂屋、紅黃單建物)(https://cmo.gov.taipei/cp.aspx?n=4B7B63655A6565E9)。 二、於旨揭適用期日前已備文檢附鑑定報告文件向本局報備完成惟未完成審議之案件,則得依修正前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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