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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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依您的身份類型,準備相關資料如下

    • 入會申請書

    • 二吋彩色照片1張 (無需黏貼)

     【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技師證書正反面影本、受聘同意書

     【顧問公司或自行設立事務所】-技師證書、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

     【丙等綜合營造業逐案簽章之技師】-技師證書正版面影本、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內有登載前為聘用工地主任之影印本、技師營造業雙方出具簽證同意書


    ※應繳費用:55,000元 (含當年度常年會費)

    ※匯款資料:
    銀行:台灣土地銀行中崙分行
    戶名: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
    帳號:106 - 005 - 602966


    受聘綜合營造業技師技師應依營造業法第七條規定辦理入會

    第七條 綜合營造業分為甲、乙、丙三等,並具下列條件:

    一、置領有土木、水利、測量、環工、結構、大地或水土保持工程科技師證書或建築師證書,並於考試取得技師證書前修習土木建築相關課程一定學分以上,具二年以上土木建築工程經驗之專任工程人員一人以上。


    二、資本額在一定金額以上。

    前項第一款之專任工程人員為技師者,應加入各該營造業所在地之技師公會後,始得受聘於綜合營造業。但專任工程人員於縣(市)依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規定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前,已加入台灣省各該科技師公會者,得繼續加入台灣省各該科技師公會,即可受聘於依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規定改制之直轄市行政區域內之綜合營造業。


    連絡信箱:sue@tpce.org.tw  

    聯絡電話:02-2745-5168 分機 21 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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